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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451号提案答复的函

  近年来,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引导金融机构不断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各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

  一、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牵引带动作用,引导金融资源持续向乡村振兴倾斜

  强化政策指引,加大窗口指导力度。落实好差别化存款准备金政策,运用再贷款和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相关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2021年以来,指导考核全区农业银行县级三农金融事业部释放支农资金约32亿元。通过全面降准释放全区金融机构可用资金118亿元,其中释放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可用资金36亿元,有效增加金融机构支持乡村振兴资金实力。2021年以来累计发放再贷款再贴现资金230亿元,有效撬动金融机构将更多信贷资源用于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涉农贷款较年初增加475.8亿元,同比多增159.5亿元,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

  二、持续创新优化农村金融服务,全面满足农村地区多元化融资需求

  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保持对脱贫地区的金融帮扶政策稳定。截至2021年6月末,全区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918.4亿元,其中产业扶贫贷款余额370.1亿元,占全区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的40.3%。二是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宽农村抵质押物范围。截至2021年6月末,全区活体牲畜抵押贷款余额51.6亿元,农村牧区承包土地(草牧场)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70.1亿元。三是积极鼓励和引导各金融机构通过下沉金融服务、灵活组合担保方式等多种手段优化金融服务,特别是对涉农企业上下游客户进行整体开发,有力支撑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发展。如,农发行内蒙古分行创新推出“政府主导+国有公司投资+国有企业保证担保+产业龙头企业专业化运营+种植专业合作社+种植农户+种苗交易帮扶”的“7+”产业扶贫贷款新模式,积极支持元宝山国际种苗特色小镇建设项目,发放贷款金额达3.5亿元。

  三、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营造良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一是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截至2021年6月末,全区累计评定信用村6003个,信用乡(镇)349个,信用户168.5万户。二是持续提升农村支付服务水平。完成全区3700余个“助农金融服务点”移动支付受理改造,全面受理云闪付、银联二维码支付,扩宽农村牧区的支付渠道。三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综合金融服务力度。内蒙古农信系统加大“信用村镇”评建力度,对符合条件的50万元以下的农牧户实行免担保信用放款并执行差异化利率,预计年内通过普遍下调利率为城乡客户让利3500万元以上。

  下一步,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将继续认真落实总行《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加强农村牧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引导更多资金流向涉农地区,持续加大对全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及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投放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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