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访问人民银行主站
首  页 机构简介 公告信息 工作动态 金融数据 区域金融 政务公开 金融知识 办事指南 热点专题
高级搜索
| 我的位置: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 工作动态

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全力做好防汛救灾金融服务保障

字号 文章来源: 2025-08-27 10:05:53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7月下旬以来,内蒙古局部地区出现持续性强降雨,给当地企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应对汛情,确保金融服务“不断档”,加强对受影响地区和群众的金融支持,维护地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于7月28日印发《关于做好金融支持防汛救灾工作的通知》,围绕加大防汛救灾重点领域信贷投放力度、多渠道拓展资金来源、确保金融基础服务高效顺畅三个方面提出12条工作举措,引导全区人民银行及金融机构做好防汛抗汛和救灾各项金融服务工作,助力受灾地区企业和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政策出台后,全区人民银行系统上下联动,快速响应,组织全区金融机构扎实做好各项金融服务保障工作。

一是开展调研摸排。组织全区金融机构迅速开展调研走访和情况摸排,深入了解受灾企业与群众的实际困难及金融需求。目前全区金融机构累计摸排受灾企业及农牧户约1.1万余户,梳理贷款资金需求约3亿元。

二是持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建立纾困对接台账,为受灾地区企业和群众开通贷款绿色审批通道,简化审批流程,制定专项金融帮扶方案,全力满足其合理融资需求。汛情发生以来已累计为1000余户涉农涉牧主体发放贷款7500余万元。

同时引导金融机构合理调整贷款产品模式,鼓励对因灾导致暂时还款困难的客户,及时采取贷款展期、无还本续贷、调整还款期限等方式,减轻受灾客户的短期还款压力,帮助其渡过难关。汛情发生以来,辖内金融机构已为500余户贷款主体办理展期、无还本续贷、借新还旧等业务共计3500余万元。辖内部分金融机构自汛情发生以来通过新发放贷款、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投放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较以往下降20-40BP,积极为受灾主体减轻还款负担。

三是做好金融基础服务保障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开通国库防汛救灾应急保障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安排专人值守,对防汛应急资金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核、优先拨付,确保救灾应急资金快速直达。汛情发生以来,全区各级国库共拨付防汛防灾相关资金超1.2亿元,为全区抗洪救灾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同时,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组织全区金融机构积极做好防汛救灾现金供应保障,在人员集中区域出动“金融流动服务车”,设置临时取款点,为群众办理现金存取、残损币兑换等服务。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将深入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继续指导辖内金融机构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帮助受灾地区群众、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2号 邮政编码:010020 电话:0471-6650500 传真:0471-6962278
京ICP备05073439号 网站标识码:bm2500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0016号
网站主办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最佳分辨率:1024*768